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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了绝症的人犯罪怎么处理?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3-02-24 阅读: 290次

一、得了绝症的人犯罪怎么处理?

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患有绝症需要保外就医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残疾人犯罪,除了精神病人不负刑事责任的情形外,应依照法律的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刑法》第十八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犯罪的特征包括什么?

行为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最本质最基本的特征。在社会主义社会,由于人民当家作主,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是完全一致的,所以,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也就是指对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危害性。犯罪的本质就在于它危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危害了社会主义社会。如果某种行为根本不可能给社会带来危害,我们的法律就没有必要把它规定为犯罪,也不会对它进行惩罚。某种行为虽然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也不认为是犯罪。例如,小偷小摸,数额很小,不能当作盗窃罪;与邻居吵架,沉不住气,动手打了对方,但没有打伤,或者伤得很轻微,比如把对方鼻子打青了,或者把牙打出血了,这种行为是错误的,应当批评教育,甚至给予必要的处分,但不能当作伤害罪。由此可见,没有社会危害性,就没有犯罪;社会危害性没有达到相当的程度,也不构成犯罪。

社会危害性,从本质上看,是指行为在客观上对刑法保护的利益实际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它是危害社会的一种行为属性,没有危害社会的行为,就不会有行为的社会危害性。

社会危害性,具有特殊的性质,即它并不是泛指对社会的一般危害,而仅仅是特指达到了严重或者极端程度的危害。正因为如此,对于造成这种程序危害的行为,才施以国家最严厉的强制方法——刑罚的惩罚。

三、认定犯罪的注意事项包括什么?

1、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中,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是具有决定意义的特征

因为社会危害性的有无和大小,决定着行为是否触犯刑法而具有刑事违法性,也决定着行为是否应当受到刑罚的处罚。不言而喻,社会危害性是后两个特征的前提和基础,没有社会危害性,就谈不上违反刑事法律,自然也就不能用刑罚加以处罚;只有当行为具有相当程度的社会危害性时,刑法才会作出禁止或命令的规定,并用刑罚加以处罚。所以,就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之间的关系而言,社会危害性对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处罚性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2、社会危害性的有无和大小,是认定犯罪,区分罪与非罪界限的根本依据

某种行为之所以被认为是犯罪,就是因为它具有相当程度的社会危害性。只有把握行为的这种危害性,才能从本质上把握某种行为可以认为是犯罪,而其他行为则不能认为是犯罪。以本质特征为标志,下面的这些行为,不是犯罪行为:

(1)排除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如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的行为;

(2)有某种社会危害性,但危害性尚未达到犯罪程度的行为,如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行为;

(3)某种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不认为是犯罪”的规定,是对犯罪概念的补充,从而使犯罪概念更具有周密性和科学性。这一规定表明,某种行为的外部特征似乎有危害性,但由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其危害性并没有达到犯罪的程度,所以,法律不认为是犯罪。

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严重程度决定于下列因素:行为侵犯的客体,行为情节、方式、手段、目的、数额、对象、结果、时间、地点、行为人的主观恶性、行为人年龄、身份、认识能力等等,这些因素决定社会危害的程度,是区分犯罪与违法、此罪与彼罪、罪重与罪轻的界限。

得了绝症的人犯罪怎么处理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般情况下,即使是犯罪行为人得了绝症的,也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只不过如果是行为人需要保外就医的,可以申请监外执行。如果对于该问题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提供专业法律知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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