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非法采砂多少量定罪?
一、河道非法采砂多少量定罪?
河道非法采砂多少量定罪,我国法律都没有规定。非法采砂不以量定罪。一般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采砂的行为可能会构成非法采矿罪、破坏性采矿罪,还有可能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不一定是以采矿量定罪的。
我国《水法》规定“国家实行采砂许可制度”,河道非法采砂涉嫌构成非法采矿罪,如果非法采砂破坏了河床自然形态,危及了堤防安全,还涉嫌构成以其他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水法》第三十九条:
国家实行河道采砂许可制度。河道采砂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附件中的矿产资源分类细目第三条明确天然石英砂(含玻璃用砂、铸型用砂、建筑用砂、水泥配料用砂、水泥标准砂、砖瓦用砂)属于非金属矿产。
非法采砂涉嫌非法采矿罪,适用《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未依据有关规定取得相关许可证,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情节严重的,以非法采矿罪定罪处罚。
二、非法采矿情节严重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开采的矿产品价值或者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在10万元至30万元以上的;在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采矿,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或者在禁采区、禁采期内采矿,开采的矿产品价值或者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在5万元至15万元以上的;两年内曾因非法采矿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实施非法采矿行为的;造成生态环境严重损害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若是非法采矿的,按照我们国家《刑法》当中的规定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就需要按照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来进行处罚,从这样的一种量刑的幅度上来看的话,我们国家并没有按照非法采矿的数量来判断是否构成犯罪的,这一点是明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