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刑事案件一般有什么后果?
一、构成刑事案件一般有什么后果
一般来说,犯了罪就有相应的刑事责任,受到刑事处罚,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有主刑和附加刑。
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但是我国《刑法》也有人性化的规定,不是所有犯罪人都要受到刑事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不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除了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都不负刑事责任;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二、刑事案件处理流程有哪些
1、立案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犯罪人的自首等方面的材料进行审查,判明是否有犯罪事实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决定是否作为刑事案件交付侦查或审判的诉讼活动;
2、侦查
司法机关为收集、查明、证实犯罪和缉获犯罪人而依法采取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3、起诉
起诉有自诉和公诉两种;
4、审判
人民法院在控、辩双方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于依法向其提出诉讼请求的刑事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的诉讼活动;
5、执行
刑事执行机关为了实施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所确定的内容而进行的活动。
三、刑事案件侦查期限为多久
我国公安机关对于刑事案件的侦查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两个月,确有复杂情况的,可以申请延长一个月。
《刑事诉讼法》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刑事案件只要构成就需要承担起刑事责任,而对于承担的后果就需要结合犯罪的结果来进行判定,但如果在犯了错之后而主动的认罪,并采取相应的救济措施,那么是可以从轻或者是减轻刑事责任的,案件不同,所存在犯罪行为不同,那么处罚就会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