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损坏财物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般故意破坏他人财物的行为,金额达到一定数额或者具有严重情节的,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论处。按照《刑法》的规定,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一般是对行为人判处罚金、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是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则可以在3-7年有期徒刑之间追究刑事责任。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1)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同时构成故意损坏财物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2)故意破坏正在使用的公用电信设施尚未危害公共安全,或者故意毁坏尚未投入使用的公用电信设施,造成财物损失,构成犯罪的,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处罚。
(3)为练习开车、游乐等目的,偷开机动车辆造成车辆损坏的,按照故意损坏财物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4)实施盗窃犯罪,造成公私财物损毁的,以盗窃罪从重处罚;又构成其他犯罪的,择一重罪从重处罚;盗窃公私财物未构成盗窃罪,但因采用破坏性手段造成公私财物损毁数额较大的,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处罚。盗窃后,为掩盖盗窃罪行或者报复等,故意破坏公私财物构成犯罪的,应当以盗窃罪和构成的其他罪实行数罪并罚。
(5)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出于以大欺小、以强凌弱或者寻求精神刺激,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扰乱学校及其他公共场所秩序,情节严重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毁坏个人财物,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坏生产、经营设备设施,造成停产或经营停止,引起重大损失;破坏手段极其恶劣的;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毁坏财务罪属于侵害公民财产权利的犯罪行为之一,并且故意毁坏财务罪的犯罪行为人在主观上并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因为缺少利用意思只是为了故意毁坏财物,如果是行为人拥有利用意思的,那么就不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