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拘留在看守所家人该怎么做?
一、被拘留在看守所家人该怎么做?
1、被拘留在看守所,被拘留者的家人可以为其请辩护律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2、公民被拘留后,作为家属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不要病急乱投医,在不了解案件情况的前提下,不盲目信任熟人关系,谨防被骗子或者黑律师骗取财物。
(2)尽快到看守所送些衣物、被褥及生活费,让嫌疑人知道家属已经知道被刑事拘留的消息并在关心他,避免嫌疑人在看守所紧张过度或失落。
(3)到办案单位领取拘留告知书,确定涉嫌的准确罪名,并领取与案件无关的扣押财物,如身份证件、手机、包包、银行卡等。
(4)尽快通过正规的律师事务所委托专业的刑事律师,律师与医生相似,是分专业和方向的,委托民事领域或者不专业的刑事律师不仅起不到作用,还会耽误时机。而专业的刑事律师可以及时会见嫌疑人,避免在侦查初期被诱供、骗供甚至刑讯逼供,能够有效的辅导嫌疑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专业的刑事律师还会与办案单位进行沟通,了解案件详细信息,提出专业意见。
二、被刑事拘留后,律师可以会见被拘留者吗?
1、被刑事拘留后,律师可以会见被拘留者。
刑事拘留是刑事案件程序的初期,也是刑事证据尚未固定并形成完整体系的时期,这段时间侦查单位会频繁提审嫌疑人,不仅给嫌疑人造成巨大的心理压力,同时也会从嫌疑人的口中获取指控证据,尤其是获取有罪证据,那么在刑事拘留期间律师主要做的工作有如下几项:
(1)及时会见嫌疑人,了解案件情况,并梳理案件信息及法律,让嫌疑人对案件本身心中有底。
(2)会见时辅导嫌疑人如何与办案单位相处,尤其是保护自己合法权益,避免被侦查单位诱供、骗供甚至刑讯逼供。
(3)会见时告知其享有的权利,如享有核对笔录以及有权要求添加、更改笔录内容、拒绝签字等权利,部分嫌疑人享有聘请翻译的权利,嫌疑人有权申诉、控告的权利,嫌疑人有权拒绝回答与本案无关的问题的权利,有权申请取保候审等权利。
(4)会见时对嫌疑人进行心理疏导,告知家属在关心他,避免嫌疑人过于焦虑或紧张而影响口供真实性或影响其身体健康。
(5)向办案单位沟通、了解案件情况,进一步核实案件相关信息。
(6)提出法律意见,包含不构成犯罪、罪轻以及罪名问题的法律意见。
(7)为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
2、被刑事拘留后不一定会判刑。
刑事拘留是刑事强制措施中的一种,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而是否会被判刑是需要看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二者并没有直接的关系。当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最好的做法是尽快委托专业律师了解相关案件,最大限度维护嫌疑人的相关诉讼权益。
满足《刑事诉讼法》之中规定的条件之后,公安机关可能会在侦查刑事案件期间,对特定的犯罪分子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公民在知道自己的家属被拘留之后,当然是可以向律师事务所提出委托请求的。根据规定,在刑事案件的侦查期间,只能是向律师提出委托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