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精神病人如何服刑?
一、根据规定精神病人如何服刑?
1、精神病人被判处刑事处罚后,可能会在监狱服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四条
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
第二百八十五条
根据本章规定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
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在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前,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
2、精神病患者不一定需要服刑。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二、精神病人犯罪家人承担责任吗?
1、精神病人犯罪家人需承担民事责任,家人是不需要负刑事责任。
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不负刑事责任。精神病人属于限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对外的民事责任由监护人承担。
2、精神病人监护人协议应该写清楚监护人基本信息和被监护人基本信息,以及监护权具体行驶的注意事项的。
监护是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设立保护人的一项法律制度。监护的设立,有两种方式:
(1)法定监护。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2)指定监护,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对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的指定分为两种情况:一是由有关组织指定;二是由法院指定。其中前一种是后一种的必经程序,即对于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必须由有关组织作出指定,再不服的可申请人民法院作出撤销指定的判决,并另行指定监护人;如果未经有关组织指定的,不可以直接请求人民法院作出指定。
精神病在监狱会被要求按时吃药,由政府强制医疗。精神病犯人一般警方会带到专科的精神病院做测验。如果确定是严重的精神病,会直接送到精神病院接受治疗或让家属看管好。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