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信罪与掩饰隐瞒罪数罪并罚合法吗?
合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的行为。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最高刑有期徒刑7年,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最高3年,可见掩隐罪远重于帮信罪。而且,两罪是完全不同的,在犯罪构成上并不存在竞合关系,否则按照《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三款“有前两款行为(指帮信罪),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的规定,所有的帮信罪都应当依照掩隐罪定罪处罚,帮信罪就没有存在的意义了。
“帮信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帮信”行为指向的对象是他人的犯罪行为,帮助他人实施、完成犯罪。因此,“帮信”行为只能发生在被帮助的犯罪行为处于预备或发生过程中,而不可能是在完成(既遂)之后。如果他人的犯罪已经完成(既遂)了,就不存在“帮信”的现实可能性。(当然有一种特殊情况——假想的犯罪,即误以为他人已经完成的的犯罪行为尚未完成,而实施帮助行为,这也应当按帮信罪定罪。)
“掩隐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的行为,其指向的对象是“犯罪所得”。而只有在上游犯罪已经完成(既遂),上游犯罪人已经取得和控制犯罪款项,该款项才是“犯罪所得”。因此,“掩隐罪”的行为一般只能发生在上游犯罪已经完成(既遂)之后。但也有一种特殊情况,就是在上游犯罪尚未完成、案涉款项尚未变成“犯罪所得”之前,行为人就已经为在上游犯罪完成之后实施掩隐行为做准备,这种情况下,也会构成掩隐罪。
因此,“掩隐”行为一般只能发生在上游犯罪完成之后,而“帮信”行为一般只能发生在被帮助的犯罪完成之前(即处于预备或实施过程中)。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侵害的是我国网络安全的管理制度,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侵害的是我国的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秩序。故只要是行为人实施了两个行为的那么需要对该犯罪行为人受罪,并发之后按照最高刑期来定罪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