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不还钱起诉担保人可以吗?
一、车主不还钱起诉担保人可以吗?
1、车主不还钱不一定可以起诉担保人,只有满足以下条件之后,才可以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追讨债务起诉需要的材料是:
(1)欠款起诉状;
(2)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证明,例如身份证等;
(3)证明对方欠款的证据材料等。
符合立案条件的,登记立案;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材料,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法院立案庭应当在决定立案并办妥有关诉讼收费事宜后,3日内将案卷材料移送相关审判庭。法院应当安排开庭,进行开庭审理,经过法庭辩论等程序后作出宣判。
二、车主不还款,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是怎样的?
车主不还款,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一般为,债权人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法院受理该申请、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等。
1、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3、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4、采取强制措施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对于债务人不还款的情形,债权人不一定可以起诉担保人,为了提高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被法院受理的概率,在向法院起诉之前,最好先结合现行法的规定,判断自己是否满足起诉的条件,对于满足相应条件的,则可以采取合法的方式,收集相关证明自己满足条件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