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会故意不批取保候审吗?
一、公安会故意不批取保候审吗?
公安不会故意不批取保候审,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取保候审的规则及公安部关于取保候审的规定,对于下列情形一般不得给予取保候审:
1、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
2、对于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不得取保候审;
3、以自伤、自残方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
4、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
二、取保候审注意的重要规定有哪些?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6、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7、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8、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9、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三、取保候审期限是多久?
1、取保候审最长期限是一年,超过这个限期的应当视为自动解除。
2、当事人未接到通知,可以向公安机关进行咨询或者听候消息,如果长时间没有消息的话,应当是撤案了。
3、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九十二条的规定,
公安机关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对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根据案情变化,应当及时变更强制措施或者解除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4、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在当代的社会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那么按照我们国家《刑事诉讼法》当中明确的规定,完全是可以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的。当然了,不同的阶段是由不同的阶段来决定的,比如说在立案侦查这个阶段,公安机关就会对此而作出决定的,但是公安机关是不会故意的不批准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