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人死亡还追究刑事责任么?
一、犯罪人死亡还追究刑事责任么?
1、犯罪嫌疑人已经死亡的不会再被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2、犯罪嫌疑人在逃处理:
(1)犯罪嫌疑人刑拘在逃的,公安机关不停止对其犯罪的侦查。
(2)系共同犯罪的,其他同案犯已经在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可以先就该部分犯罪嫌疑人提出起诉。
(3)对刑拘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可以发出协查通过、通缉令,并实施网上追逃。在此期间内,全国各地的公安机关一经发现该犯罪嫌疑人的,即可以立即采取拘留措施,并通知办理该案的公安机关。
二、 犯罪嫌疑人一定会被拘留吗?
1、犯罪嫌疑人不一定会被拘留。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2、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一定会被起诉。
如果不符合起诉的条件,检察院会做出不起诉的决定。根据《刑事诉讼法》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通常情形下,公民若是实施了犯罪行为,有可能会被法院判处刑事处罚。但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已经死亡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司法机关认定犯罪嫌疑人已经死亡的,需要拿出相关证明自己观点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