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间资金拆借合法吗?
一、企业间资金拆借合法吗?
1、企业间资金拆借行为不一定合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
法人之间、非法人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以及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企业拆借资金利息的核算:
(1)通过“其他应付款”核算。其他应付款是指企业在商品交易业务以外发生的应付和暂收款项。指企业除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工资、应付利润等以外的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
(2)通常情况下,该科目核算企业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应付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的租金,存入保证金、应付、暂收所属单位、个人的款项、管辖区内业主和物业用户装修存入保证金;应付职工统筹退休金,以及应收暂付上级单位、所属单位的款项。
(3)而企业经常发生的应付供应单位的货款,则是在“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科目中核算。
二、企业间资金拆借利息收入要交税吗?
1、企业间资金拆借利息收入要交税。
不论金融机构还是其他单位,只要是发生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均应视为发生贷款行为,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2、企业用自有资金拆借给关联企业使用的情形也需要纳税。
(1)企业将自有资金拆借给关联企业使用并收取利息,应视同企业贷款业务,所收取的利息应按6%缴纳增值税。
(2)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因此,关联企业间资金拆借行为应按照上述规定缴纳增值税。
一般情形下,企业之间签署的资金拆借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将资金借出去的企业,一般会向借款方收取一定数额的利息,根据规定,企业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取得的利息收入,应缴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并到主管地税机关代开利息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