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履行到期债务造成的损失怎么办?
一、不履行到期债务造成的损失怎么办?
1、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行为若是导致债权人遭受了损失,那么债权人首先可以向债务人提出赔偿请求。
此外别人欠钱不还造成损失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偿还钱财,如果对方欠钱不还可以携带相关的借贷证明去向人民法院起诉,让法院判决对方执行债务。法院判决书下来之后当事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让对方执行判决书。如果对方是有财产而拒不还钱的话,那么法院对通过强制执行的手段将对方进行拘留让对方执行判决书。但是如果对方是没有财产而无法执行的话,那么此时法院是不能对其拘留的。
2、债务人不按时履行债务的处理方式:
债务人不按时履行还款义务时,债权人通过私下协商等方式催要。也可向法院起诉,请法院判令其履行债务并支付违约金,经法院判决后,债务人仍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债务人财产调查从哪些方面着手?
调查债务的财产,可以调查其名下的动产、不动产等。
1、银行存款调查
银行存款是最方便执行的财产,因而成为执行人员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的首要指向。这里所说的“银行存款”是指被执行人在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其他经营储蓄业务的单位的存款,并不仅仅是在银行的存款。
2、不动产调查
不动产执行在实际执行案件当中,一般都具有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第一不动产价值比较高,处置变现程序完善。第二基于其属性,不动产转移隐匿比较困难,更容易调查。
3、动产调查
动产是相对于不动产而言的一种财产,是指能够移动而不损害其经济价值的物,主要包括四类:机动车辆、机器设备、库存原料及产品、个人用品。动产相对于不动产有其自身的特点:一是可移动,不易查找;二是无需登记,不易掌控;
4、投资调查
投资包括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期货、基金、债券、保险或在其他企业的投资权益等。投资调查的范围主要包括:股票;期货;基金;债券;保险;在其他企业的投资收益。
5、其他财产权调查
实际执行工作中有一些财产或者财产权利容易被忽略,针对一些特殊的执行案件,此类财产也应纳入我们的调查范围,比如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出租车营运权等。
欠款不还的行为可能会导致对方遭受财产损失,对于此种情形,债权人若是想要获得赔偿,需要先收集相关证明自己确实遭受了损失的证据。在收集相关证据之后,首先可以直接向对方提出赔偿损失的请求,若是不予赔偿,则也可以选择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