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刑事犯罪什么情况下刑拘
一、涉嫌刑事犯罪什么情况下刑拘?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刑拘后提请批捕的条件是什么?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提请批准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三、被刑事拘留后嫌疑人享有哪些权利?
1、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
2、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3、申请回避的权利。
4、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提起诉讼的权利。
5、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
6、有权拒绝回答与本案无关的问题。
7、解除强制措施的权利。
8、申请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的权利。
9、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上诉的权利。
10、检查记录的权利。
11、起诉侵权的权利。
12、获得赔偿的权利。
四、刑事拘留后怎么处理?
(一)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
(二)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依法直接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或者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后,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三)拘留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
(四)不需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应释放被拘留人,发给释放证明书;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
刑事案件中可以刑拘的情况非常多,但是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必须经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在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工作人员没有任何有效证件的情况下无权采取刑拘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以后也必须在24个小时之内进行讯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