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是追究刑事责任吗?
一、刑事拘留是追究刑事责任吗?
刑事拘留不是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拘留、逮捕、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都是追究刑事责任过程中,法定的强制措施,不是刑法规定的刑罚。
被刑事拘留不能算是被追究刑事责任,只有法院作出有罪判决才算被追究刑事责任。自被抓捕之日起,当事人被叫做犯罪嫌疑人,起诉后叫做被告,直到判决有罪后判决生效,才能叫罪犯,如果判决无罪就会释放,这个过程始终是个追究的过程。
二、刑事拘留的标准是什么?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
(一)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通缉在案的;
(三)越狱逃跑的;
(四)正在被追捕的。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不管是刑事拘留还是批准逮捕等相关的措施,都是属于我国《刑法》当中所规定的一种强制性的措施,但是并不是最终的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是只有被判处了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是判处拘役,那么才是属于具体的刑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