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刑十年以上的最多判几年
一、量刑十年以上的最多判几年
我国有期徒刑最高年限是15年或者25年。犯一种罪的,有期徒刑最长刑期为十五年。犯数种罪名的,应当数罪并罚。数罪总和刑期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二十五年。
量刑问题根据是否构成什么犯罪,综合考虑犯罪动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是否累犯、有无自首、立功认罪态度、是否具有从轻或者减轻情节,是否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等因素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五条
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二、承担刑事责任的方式有哪些
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有:承担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主刑刑罚;承担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的附加刑刑罚;或者承担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非刑罚性责任。
A、主刑
1.管制: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由社区矫正的刑罚方法。是我国刑罚种类之-,属于主刑的一种。管制是最轻的主刑,是我国独创的一种刑罚。
(1)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
(2)被判管制的犯罪分子,由社区依法矫正。
(3)对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必须服从有关规定;劳动中应同工同酬。
(4)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即宣布解除之。
(5)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先期羁押的,1日折抵刑期2日。
管制刑的特征是:一是刑罚的最低档;二是不必投入特殊的改造场所,由公安机关负责监管;三是劳动有报酬。四是羁押时间可抵刑期。
2.拘役:
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在我国刑罚体系中,拘役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主刑,它具有以下特征:
(1)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所以,拘役是我国对罪犯予以关押、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三种自由刑中最轻的一种。
(2)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但需要短期关押改造的罪犯。
3.有期徒刑:
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剥夺自由刑的主刑,其刑罚幅度变化较大,从较轻犯罪到较重犯罪都可以适用。所以,在我国刑罚体系中,有期徒刑居于中心地位。
4.无期徒刑:
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5.死刑:
是剥夺犯罪人生命的刑罚方法,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执行两种。死刑是我国刑罚中最重的一种,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执行的剥夺犯罪分子生命权和政治权的《刑法》,因此,死刑是严格控制的。
B、附加刑
1.罚金:
2.剥夺政治权利:
3.没收财产:
4.驱逐出境:
在我国对于刑事犯罪的犯罪分子,需要处以刑事处罚,刑事处罚一般有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死刑以及罚金,没收财产等等。而对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量刑一般最高不超过15年有期徒刑或25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