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 > 民事

民事诉讼第二审案件必须开庭审理吗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27 阅读: 387次

第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二审的合议庭应由审判员组成,与一审可以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不同。但二审案件并非必须开庭审理,2012年民事诉讼法就对不需要开庭审理的情况作了修改。原民事诉讼法规定,经过阅卷和调查,询问当事人,“在事实核对清楚后”,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径行判决、裁定”。新民事诉讼法将“在事实核对清楚后”修改为“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要求更加明确、具体,也更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将“径行判决、裁定”改为“不开庭审理”,措辞更为严谨,也为进一步调查处理案件预留了空间。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第二审法院对下列上诉案件,可以径行判决、裁定(新民事诉讼法修改为可以不开庭审理):

(1)第一审就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作出裁定的案件;

(2)当事人提出的上诉请求明显不能成立的案件;

(3)原审裁判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的案件;

(4)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需要发回重审的案件。

文章来源网络,版权归属原作者,未注明作者均因传阅太多无从查证。本站为公益性非盈利网站,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益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投诉邮箱:tousu@ruoyo.com

本页标题:民事诉讼第二审案件必须开庭审理吗

本页地址:https://www.ruoyo.com/falv/minshi/3418.html

若悠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