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取保撤销怎么处理?
一、一般取保撤销怎么处理
1、提出撤销、解除取保候审的申请。
2、经办案单位审查同意后,办案人员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具体办理撤销、解除手续。
3、办案人员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到指定的银行领取保证金。
《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二、取保候审的撤销和变更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
3、采取取保候审决定不当的;
4、被逮捕的被告人患有严重的精神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采取取保候审后不会对社会产生危险的;
5、已被逮捕的被告人,相关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期限内审结的;
6、被逮捕的被告人正处于孕期或者哺乳期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对社会不会产生危险的;
7、已被逮捕的被告人,一审判决管制或是宣告缓刑以及单独使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
8、已被逮捕被告人,二审期间被告人被羁押时间已经达到一审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
9、已被逮捕的被告人,因涉及案件需要司法鉴定,而且尚未结案的,法定的期限届满的;
10、犯罪嫌疑人或者是被告人死亡的;
11、取保候审的保证人出现死亡、重伤或者是丧失保证能力的其他情形的;
12、公安机关实施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的,案件需要复议、复核的,或者是案件移动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进行复议、复核的。
取保候审撤销一般是针对犯罪嫌疑人不再继续的适用这一强制措施,不用再遵守取保候审期限的法定义务,一般只要在撤销取保时就需要先提出申请,确定无异议之后就需要办理相关的撤销手续,这样才能撤销成功,所以,不同的情形所存在的处理方式就会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