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后亲人可以见面吗?
一、逮捕后亲人可以见面吗?
逮捕后不一定可以见亲人,是否可以会见可以结合以下规定确定: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二、辩护律师会见时可以带助理吗?
1、辩护律师会见时可以带助理。
辩护律师可以携一名律师助理协助会见,可以根据办案需要携律师助理协助阅卷,向人民法院申请携律师助理参加庭审。
2、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向看守所出示律师执业证书、委托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辩护律师可以会见被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律师助理随同辩护律师参加会见的,应当出示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律师执业证书或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
具有律师执业资格的公民,在接受委托之后,可以结合实际的刑事案件,确定具体什么时间点会见被逮捕者。公安机关实施逮捕行为后,一般会在两个月内结束侦查,在侦查期间,亲人是一定不能会见被逮捕者的。若案件已经移交给检察院审查,那么在满足一定的条件之后可以会见被逮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