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 > 民事

什么是庭审新证据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30 阅读: 409次

一是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

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以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实因为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过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然无法提供的证据。

二是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

一审庭审结束以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以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举证没获准许,而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且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

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一审开庭以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以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

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届满以后,提供的证据不是新的证据的,人民法院不予采纳。一方当事人提出新的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提出意见或者举证。由于当事人的原因,不能在指定期限内举证,致使案件在二审或者再审期间,因为提出新的证据被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或者改判的,原审裁判不属于错案。

一方当事人请求提出新的证据的,另一方当事人负担由此增加的差旅、误工、证人出庭作证、诉讼等合理费用以及由此扩大的直接损失,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文章来源网络,版权归属原作者,未注明作者均因传阅太多无从查证。本站为公益性非盈利网站,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益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投诉邮箱:tousu@ruoyo.com

本页标题:什么是庭审新证据

本页地址:https://www.ruoyo.com/falv/minshi/3354.html

若悠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