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属于什么类别
一、危险驾驶罪属于什么类别
危险驾驶罪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这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客观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罚金则根据危险驾驶行为、实际损害后果等犯罪情节,综合考虑被告人缴纳罚金的能力,决定罚金数额。),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构成危险驾驶罪的,综合考虑危险驾驶行为、危害后果等犯罪事实、量刑情节,以及被告人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认罪悔罪表现等因素,决定缓刑的适用。
二、属于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情形有哪些
1.酒后、吸食毒品后追逐竞驶的;
2.无驾驶资格而追逐竞驶的;
3.驾驶非法改装的机动车辆追逐竞驶的;
4.以超过限速50%的速度追逐竞驶的;
5.在车流量大、行人多的道路上追逐竞驶的;
6.多人或者多次追逐竞驶的;
7.追逐竞驶引起交通严重堵塞或者公众恐慌的;
8.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机动车辆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辆号牌追逐竞驶的;
9.因追逐竞驶受过行政处罚又追逐竞驶的;
10.情节恶劣的其他情形。
危险驾驶罪的属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法律规定的行为就构成犯罪既遂。但危险驾驶罪的处罚相对较轻,不要求发生危害后果。因此,危险驾驶罪的量刑只规定了处拘役,并处罚金。而拘役刑最低才判处1个月,若之前有被羁押的话,那么羁押一日还可以折抵刑期一日,实际服刑的期限可能会低于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