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涉嫌容留卖淫怎么判刑
一、嫌疑人涉嫌容留卖淫怎么判刑?
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
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容留卖淫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容留二人次以上卖淫的;
(二)容留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
(三)容留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
(四)其他容留卖淫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三、涉嫌容留卖淫罪开庭前法院的准备工作有哪些?
(一)确定审判长及合议庭组成人员;
(二)开庭十日以前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辩护人;
(三)通知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在开庭五日以前提供证人、鉴定人名单,以及拟当庭出示的证据;申请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的,应当列明有关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联系方式;
(四)开庭三日以前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
(五)开庭三日以前将传唤当事人的传票和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法定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等出庭的通知书送达;通知有关人员出庭,也可以采取电话、短信、传真、电子邮件、即时通讯等能够确认对方收悉的方式;对被害人人数众多的涉众型犯罪案件,可以通过互联网公布相关文书,通知有关人员出庭;
(六)公开审理的案件,在开庭三日以前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容留卖淫的判刑标准并不是固定的,容留卖淫的动机、犯罪嫌疑人的违法获利情况,认罪悔罪态度等都是人民法院量刑时的参考依据。在容留卖淫案件中,卖淫嫖娼者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卖淫嫖娼是违法行为,公安机关要依法予以治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