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起诉律师费由被告出吗
一、欠钱不还起诉律师费由被告出吗
欠钱不还的案件的律师费不可以要求被告承担,律师费应当由请律师的一方承担,因为欠款纠纷起诉的案件,其中的律师费应当是由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协商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
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二、债务纠纷起诉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材料。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薄、公安机关的户籍证明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二)证明贷款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借款合同、贷款协议、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等。
(三)证明已清偿借款的证据材料,收条或分期、分次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
(四)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提供诉讼请求中要求计付本金、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包括本金余额的计算清单或凭证、利息金额的计算清单、或凭证等。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据材料
借贷案件的律师费一般是由败诉方承担,想要获得案件的成功,必须提供足够的条件,理由和相应的证据,在事实的推动下的成功才是真正的成功,并且要求提交的材料尽可能详细。
发生了借贷纠纷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起诉时需要提交起诉书和相关的证据材料,法院审核认为符合立案的条件就会受理,确定了开庭的时间会通知双方当事人,经过开庭审理后会依法做出判决,起诉人可以聘请律师作为代理人,为委托人争取利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