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体损害怎么样才能构成轻伤?
一、身体损害怎么样才能构成轻伤?
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
轻伤是指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民事赔偿方面,需要承担伤者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等,经鉴定构成残疾的还应支付残疾赔偿金等。具体金额要根据实际情况详细计算。轻伤往往伴随着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两个责任都依法需要承担。
二、构成轻伤怎么判?
如果是故意伤害,构成轻伤则构成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如果是过失伤害,则不构成犯罪。因为过失只有致人重伤才构成犯罪。
三、伤情鉴定的程序是什么?
(一)当事人治疗终结后,向原处理的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写出伤残评定申请书。申请书应写明申请人的一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电话等)伤残及治疗情况(伤情鉴定、病历摘要)申请请求事项,申请人、申请日期。
(二)伤者必须在治疗终结后的规定期限内申请伤残鉴定。如果伤者规定期限内不提出伤残评定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得到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和残疾用具费的权利。
(三)依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规定: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
(四)各方当事人接到伤残评定书后,如果不服评定结果,必须在接到评定书后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书面申请重新评定,经审查受理,才能进行重新评定。规定期限内不申请重新评定的,评定生效,其后提出重新评定申请的,为无效申请。
使用暴力的手段致使他人的身体受到了损害,经过鉴定达到了轻伤的程度,打人者就构成了犯罪要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一般会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会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残疾或者死亡的最高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