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上写了如还不上用房子还有效吗?
父母的房子儿子翻盖同样属于父母所有,儿子出资翻盖房屋,并不会影响房屋产权的归属,但是产生争议的可以主张出资返还。
房子产权是父母的,属于父母所有,儿子的出资建造行为可以主张出资返还。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要想确定子女翻建后的房屋权属,应该从几个方面来进行认定:
首先,若是子女翻建房屋,已经经过了相关规划审批部门的同意,并且翻建后实际居住在此,这还是子女唯一住宅的,可以认定翻建后的房屋为子女一方所有。
其次,也要考虑父母对于子女翻建的态度,若是父母知道子女翻建,但是从未提出任何异议的,对于父母的权属可以考虑的少或者不予以考虑。
但是,子女翻建是故意隐瞒事实,父母因不居住在此不知道翻建事实的情况下,还是要考虑父母权益的。
再次,若子女在翻建房屋的时候,原有房子已经坍塌无法实际居住,也可以不考虑父母原有的权利。
房产是父母的,如果没有办理正式过户手续或者继承手续,那房产证上的户主登记的是父母的名字就是父母的房产,当父母去世时,未立遗嘱的话,将按照继承的顺序,第一继承人继承房产,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
老人也可以通过立遗嘱,将房产赠与别人。
女儿是父母的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当热有继承遗产的权利啦。
当父母去世时,儿子翻盖房产可以要求出资返还,但是不得霸占不属于自己的房产,如果协商无果,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向法院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房屋产权不因为谁翻建或者居住而改变,作为不动产以登记确认归属权限,对于宅基地上建筑这种特殊的不动产所有权分割,如果上述情形发生在宅基地,由于其特殊性存在多种可能性,原则上房随地走,地归集体所有,个人仅拥有使用权,那么当原地上物建筑被拆除后,子女翻建房屋后其性质不一定必然是子女所有,也不必然是父母所有,从而影响房屋权属的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