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刑能减多少与被判处的刑事处罚有关吗?
一、减刑能减多少与被判处的刑事处罚有关吗?
减刑能减多少与被判处的刑事处罚有关,如果被判处的刑罚是无期徒刑,那么减刑后刑罚不得少于十三年。
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二、减刑一年大概花多少钱?
1、不允许花钱减刑,这是犯罪行为。
服刑人员在监狱里是否减刑有相应的法律规定,认真接受教育改造,表现良好自然会有机会按规定减刑。
2、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1)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
(2)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两年有期徒刑;
(3)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如果悔改表现突出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两年有期徒刑;
(4)如果悔改表现突出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三年有期徒刑。
只有是满足一定的条件之后才可以被减刑,根据现行法的规定,只有是被判处了主刑处罚的犯罪分子,才存在减刑的可能。若被判处的是支付罚金、没收财产等的附加刑,不存在是否可以减刑的问题。犯罪分子是否满足减刑的条件,需要法院审核相关材料后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