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主要有哪些?
一、刑事诉讼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主要有哪些?
刑事诉讼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主要有陈述权、调查取证申请权以及辩论权。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有:
(1)陈述权。当对被告人进行讯问时,给予其陈述和辩解的机会;
(2)诘问权。刑事被告人享有的在庭审时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的权利;
(3)调查证据申请权。刑事被告人可以申请法院调取证据并申请法院传唤证人、鉴定人还有权请求与其他被告对质;
(4)辩论权。刑事被告人享有的就事实和法律进行辩论,就证据的证明力和程序问题进行辩论的权利;
(5)选任辩护人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选任辩护人为自己提供法律帮助,进行辩护;
(6)救济权。刑事被告人不服法院的判决或裁定,有权获得救济;
(7)回避申请权。为了避免有回避原因的司法人员不回避而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而赋予被告人回避申请权,以资补救。
二、委托辩护人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犯罪嫌疑人、在当代的社会,在经济生活过程当中会发生所享有的权利的调查取证的权利,还有就是啊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1)律师;
(2)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宽处理的法律规定。
在当代的社会涉嫌刑事犯罪的,已经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性的措施,就可以委托律师为自己辩护了,而作为被告人也是享有相关的权利的,比如说享有陈述、辩论的权利,还可以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因为根据《刑事诉讼法》当中的规定,即使是辩护人也不能够被剥夺相关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