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通知退赃还会起诉吗?
一、检察院通知退赃还会起诉吗?
1、检察院通知退赃还有可能会起诉。
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具有以下三种情形:
(1)法定不起诉(绝对不起诉)
法定不起诉,犯罪嫌疑人有《刑事诉讼法》第16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这种情形我们称之为绝对不起诉。
(2)酌定不起诉(相对不起诉)
酌定不起诉的适用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①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②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
(3)证据不足不起诉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的,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做出不起诉的决定。这种不起诉的适用前提是案件必须经过补充侦查。这里需要指出,所谓“可以”做出不起诉决定,并不意味着检察机关有权在起诉与否之间做出自主选择,因为证据不足属于不具备起诉条件的情况,因而不能提出起诉。
2、检察院通知退赃也不一定就是结案了,因为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都是可以退赃的,嫌疑人主动退赃是可以从轻处罚的。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二、刑事案件不起诉后派出所能查到记录吗?
1、刑事案件不起诉后派出所一般不能查到记录。
一般的记录可能会因为间隔时间太久不能查询,犯罪记录在不起诉的情形下因为不存在也不能查询。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2、派出所的工作人员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查询到记录信息的。
公安数据信息可以查询到的信息包括:简单的户籍信息资料,比如家庭住址、成员、年龄等是基础性信息,围绕这些基础性信息还延伸链接了很多个人行为记录,比如违反犯罪记录、治安处罚记录、交通违法记录、吸毒赌博记录、逃逸肇事记录、刑满释放记录、住店投宿记录、出入境记录等,只要涉及到个人治安、维稳、违反犯罪等方面的记录,只有想不到,没有不知道,在公安大数据库中都可以查到。
检察院审查刑事案件之后,可能会通知犯罪嫌疑人退赃,但不管是否作出退赃的决定,检察院审查刑事案件后,都有可能会提出公诉请求。根据规定,检察院若是决定不起诉,需要通知公安机关、也需要通知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