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诉讼罪由哪里侦查?
一、恶意诉讼罪由哪里侦查?
我国并不存在着恶意诉讼罪,而是虚假诉讼罪,由公安机关侦查,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恶意诉讼的分析
在民事诉讼实践中,一些人利用审判权威和法律程序的强制力谋取非法利益、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人们将此统称为“恶意诉讼”。在我国以往的民事诉讼法及民事实体法的相关规定中,并没有规制恶意诉讼的明确规定,从而造成司法实践中对其不能进行有效的遏制。
在司法实践中,恶意诉讼多种多样,其中案例中提到借款纠纷则是恶意诉讼的重灾区,恶意诉讼有一下几点特征:第一,行为人主观上应为恶意,意图通过诉讼程序或者执行程序实现不正当的目的。第二,行为人在形式上是按照法律赋予的权利和法定程序进行诉讼活动。其三,恶意诉讼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二、对恶意诉讼的反制是什么?
1、恶意诉讼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向公安机关报案。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通过伪造证据骗取法院民事裁判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明确指出恶意诉讼只要当手段行为构成犯罪的,可以依据其行为依妨害作证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等罪名追究刑事责任。
2、如果案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利益受到侵害,第三人可以通过这两种方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当事人一旦遇到虚假诉讼的错误判决侵害自身合法权益,应及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之规定向检察机关申请启动抗诉程序,启动再审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4、同时,案外第三人事后救济的权利,并不能取代法院立案和审理中的谨慎审查与防范的职责。要求法官练就一副“火眼金睛”,全力识破恶意诉讼案。
在当代的社会,恶意的提起诉讼,导致对方的合法利益遭受到非常严重的损害,那么是需要由人民法院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给予罚款或者是行司法拘留的,当然的,如果相关的情节非常的严重,以及构成的犯罪,将会追究刑事责任,也就是由公安机关负责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