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信罪补充侦查要多久?
一、帮信罪补充侦查要多久?
帮信罪案件嫌疑人一般4个月左右会有判决结果。案件立案后进入侦查阶段的,一般用时2个月-7个月,而审查起诉阶段一般是1.5个月,如果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则最长可达6.5个月。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补充侦查后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对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原侦查部门应当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和定性处理意见进行认真、全面地审查,分析研究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意见,根据不同情况,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如下处理:
1、原认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不够充分的,在补充证据后,应当制作《补充侦查报告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对有些证据无法补充的,应当作出说明;
2、在补充侦查过程中,发现新的同案犯或者新的罪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重新制作《起诉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
3、发现原认定的犯罪事实有重大变化,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重新提出处理意见,并将处理结果通知退查的人民检察院;
4、原认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不当的,应当说明理由,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
三、经过补充侦查逮捕可以吗?
可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并按照规定进行逮捕处理。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帮信罪的案件如果移交给人民检察院进行审理的,在这期间一旦检察院认为案件的证据不足的是可以退回到当地的公安机关进行继续的审理的,退回补充侦查的次数是有限制的,一般为两次。如果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决定不当的,公安机关可以说明理由再次移交至检察院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