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取保候审由谁批准?
一、一般取保候审由谁批准
取保候审需要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的批准,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批准。
取保候审是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但是采取取保候审的,要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公安机关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后,具体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
二、申请取保候审的流程怎么走
1、本人或家属及聘请的律师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2、办案机关填写《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经县市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3、提出保证人或提交保证金,经办案机关审查。有保证人的,填写保证书。
4、填制《取保候审决定书》。
5、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规定,交代事项,告知法律责任。
6、将被取保候审人移交派出所执行。
三、公安机关规定的可取保候审条件有哪些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4)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5)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6)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7)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申请取保候审是属于案件当事人所拥有的权利,但这个权利也是建立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之下,不同的阶段都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但不同的阶段所批准的执法机关就会不同,只要办理成功,那么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就不用再被关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