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审理裁定书
法院对案件进行立案后,如果案件符合法律要求的,会通知案件当事人什么时候到法院开庭审理案件。如果出现法定的情形,案件的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延期审理,法院会对申请进行裁定,那么延期审理裁定书是怎样的?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
一、延期审理裁定书
裁定书
()___刑初字第___号
_________人民检察院:
你院____年___月___日以___检___诉()___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____犯___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审理期间,你院提出_______________(写明补充侦查的内容)需要补充侦查,建议对该案延期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第(二)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七的规定,决定:
对被告人____犯____罪一案延期审理。
(院印)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二条第(二)项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以及审判实践的需要制订,供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建议延期审理时使用。
2、本样式不适用于自诉案件。
诉讼中止与延期审理的区别
1、适用范围不同。诉讼中止可以发生于诉讼程序开始以后一直到判决作出以前的任何诉讼阶段,而延期审理则只能适用于开庭审理阶段。
2、适用效果。诉讼中止将造成本案诉讼程序的中途搁置,受诉法院和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就本案的一切诉讼活动都应当停止进行;延期审理只是将本案开庭审理的日期拖延,有关诉讼活动并不因此停止,比如通知证人到庭。
3、恢复审理上。诉讼中止的法定情形来自于诉讼外,何时恢复诉讼,通常受诉法院是很难左右的;但是延期审理的法定情形来自于诉讼之中,恢复审理的日期通常由人民法院确定。
4、法定情形是不同的。延期审理适用于: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情形的;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其他应对延期的情形。中止审理适用于: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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