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犯罪判刑一年半能减刑多少
一、构成犯罪判刑一年半能减刑多少?
判刑一年半最多可以减刑九个月,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减刑后实际服刑时间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并且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才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二、不能对犯罪分子减刑的情形有哪些?
1、行为人不符合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等减刑条件的;
2、行为人犯贪污罪、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的;
3、未经法定程序的。
三、减刑有哪些要求?
1、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减刑起始时间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以上方可减刑;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六个月以上方可减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二年以上方可减刑。有期徒刑减刑的起始时间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2、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九个月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二年有期徒刑。
3、被判处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罪犯,两次减刑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一年;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两次减刑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一年六个月。减刑间隔时间不得低于上次减刑减去的刑期。
4、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不受上述减刑起始时间和间隔时间的限制。
原则上判刑一年半能减刑九个月,但是法院不可能直接裁定减刑九个月,实际上犯罪分子被判刑的时间如果有一年半,坐牢的时间在一年以上的才能申请减刑,所以在司法实践中基本上不可能被减刑九个月,减刑的幅度由人民法院根据提请减刑的具体原因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