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赔偿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一、刑事赔偿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刑事赔偿并不是用于家庭生活所需和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所以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是个人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刑事案件审理终结后可以要求民事赔偿吗
在刑事案件审理终结后,被害人仍有要求赔偿的权利,不过不能再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而应当直接提起民事诉讼。
刑事案件审理终结后提起民事诉讼的,由法院的民事审判庭审理。
被告人在监狱服刑的,法官可以到监狱提讯被告人。
与刑事案件合并审理的,法院可以进行调解,被告人主动赔偿的可以从轻判刑。
刑事案件结案后,单独起诉民事赔偿的,被告人不会再接受调解,法院的判决又难于执行,属于对原告人不利。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的时效为一年。
超过一年的法院不予受理。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则不受时效的限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般应当提交附带民事诉状,写清有关当事人的情况、案发详细经过及具体的诉讼请求,并提出相应的证据。
书写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
审判人员应当对原告人的口头诉讼请求详细询问,并制作笔录,然后向原告宣读;
原告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另外,《刑事诉讼法》的条规定:
“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是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刑事赔偿并不是用于家庭生活所需和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所以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是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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