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当事人能否申请延期审理
在民事诉讼中,如果在法院已经公布审理日期后,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进行审理,是可以要求延期审理的。那么在民事诉讼的延期审理中,民事诉讼当事人能否申请延期审理?下面,就让若悠网小编就来告诉大家民事诉讼当事人是否可以申请延期审理。
民事诉讼当事人能否申请延期审理
如果当事人临时提出了回避申请,或者是由于特殊原因无法到庭、需要重新调查取证时以及企业应当延期的情形时,是可以申请延期审理的。
民事诉讼中延期审理的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中的延期审理法律依据为《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其解释如下:延期审理是指在诉讼过程中,由于发生了法律规定的情况,致使人民法院不能在原定的日期对案件进行审理时,人民法院把已经开庭审理的案件,改到另一日期进行审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审理:
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如果确因突然患病等正当理由没法到庭,审查证据、认定事实等就难以进行,这将影响人民法院正确裁判,因此,可以延期审理。
2、当事人临时申请回避。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回避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如果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参加本案的工作,致使案件审理一时无法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
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可以延期审理。
4、其他应当延期审理的情形。比如,一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因妨害民事诉讼而被拘留,不能按期或者继续开庭审理等。
人民法院决定延期审理后,对下次开庭审理的日期和地点能够即时确定的,应当当庭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不能即时确定的,可以在确定以后另行通知。
司法实践中,发现是否存在需要延期审理的情况是开庭前准备的重要内容。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当事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没有到庭的,应将情况及时报告审判长,并由合议庭确定是否需要延期开庭审理或者中止诉讼。决定延期开庭审理的,应当及时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决定中止诉讼的,应当制作裁定书,发给当事人。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综上,如果当事人临时提出了回避申请,或者是由于特殊原因无法到庭、需要重新调查取证时以及企业应当延期的情形时,是可以申请延期审理的。如果您还要任何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帮助的,可以来咨询我们若悠网的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