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刑事拘留10天严重吗?
一、被刑事拘留10天严重吗?
被刑事拘留10天不一定严重,刑事拘留先是10天的,如果是1个人1次作案的,拘留期限10天,然后经过检察院批捕后继续关押,直到法院审判。
所以,被刑事拘留10天了与罪行的严重没有关系,10天只是一个程序而已,要看10天后的处理了。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二、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间是多少
37天。
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可以刑事拘留嫌疑人3天;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至4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可以延长至30天,即最长时间是37天。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在当代的社会违反了《刑法》当中的规定,按照法律当中的要求,首先是由公安机关来负责立案侦查的,并且在这个过程当中拥有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利,比如说可以对于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的措施。当然了,刑事拘留也是有时间方面的限制性的规定,最长也不能够超过3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