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的案件输了怎么办
在司法实践中,经常有一些人在一审案件中输了官司的案件当事人拿着判决、裁定书不知道怎么办,心里觉得判决、裁定有失公允,但又不知道究竟错在什么地方,错过了上诉或向检察机关申诉提请抗诉的最佳时机。那么一审的案件输了怎么办呢?若悠网小编为你解答。
一、一审的案件输了怎么办
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要根据该一审判决是否已经生效来处理:
1、如果一审判决未生效的,可以在上诉期内(民事案件的上诉期为15天,刑事案件为10天)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由上级法院重新审理和判决。
2、如果判决业已生效的,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抗诉,也可由当事人自行向法院申请再审或进行申诉。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零八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二、如何为二审增加打赢官司的机会
一看适用简易程序是否得当。在经济、民事、行政诉讼中,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是有严格区别的。法律规定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其他应作普通程序审理。如果本是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而却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则系程序违法。
二看鉴定机构是否越权鉴定。法律规定对于专门性问题的鉴定,应当由法定鉴定部门鉴定,否则即为越权鉴定。
三看主要证据是否经过质证。根据法律规定,所有证据均需在法庭上经过示证、质证,并经审判长、合议庭认证才能作为主要的证据,否则证据无效。当事人在接到判决、裁定书后要一一对照上面所列的主要证据是否都已在此前的法庭上质证。
四看法律条文是否遗漏和错引用。首先要把判决、裁定书中的引用的法律条文和条文的实际内容相比照,看是否有错引用。
五看是否有漏判。法院在审理中已查明了案件事实,但在判决、裁定中对双方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没有完全确认,则合法权益仍不能得到保障,也属违法。
六看责任划分是否清楚。一般来讲,当事人双方责任划分有主有次,也有同等责任之分,除此之外别无选择。
七看案件是否已过诉讼时效。凡是已过诉讼时效而作出裁决、裁定的或是未过诉法时效而裁定案件已过诉讼时效的都是违法的。
综上所述,对于一审败诉的案件,如果当事人对判决结果不服,按照法律规定是可以上诉的,但是上诉也是有条件的,大家一定要做好准备工作。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了,如果您还有问题,欢迎到若悠网进行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