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欠债不还找谁帮忙?
一、法律规定欠债不还找谁帮忙?
法律规定欠债不还可以找法院帮忙,可以到被告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二、欠钱不还申请支付令的条件有哪些?
1、有权提起督促程序的,只能是债权人。
2、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
3、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4、请求给付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已载明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根据。
5、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6、债权人申请支付令,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7、债权人申请支付令,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并附有债权文书。
长时间欠债不归还的,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来解决,比如说案件非常的清楚,债权债务关系也是比较明确的,就可以直接的向人民法院提出支付令的。实在不行了,再到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活动也是可以的,但是这个时候需要提交民事起诉状和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