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刑事拘留取保候审又逮捕怎么办?
如果当事人取保候审期间又被刑事拘留的话,建议当事人积极委托专业律师来解决这个问题。因为既然已经被取保候审了还被拘留,说明八成就是我国的有关机关已经掌握了行为人的相关犯罪的确切证据,对当事人不是很有利,找律师协助是最恰当的。
违反了取保候审规定,应当刑事拘留或者逮捕羁押看守所。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律师申请取保候审流程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
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应当在向犯罪嫌疑人宣布后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人担保形式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法律文书和有关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保证人基本情况的材料,送交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同级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金担保形式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核实保证金已经交纳到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后,将有关法律文书、有关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的材料和银行出具的收款凭证,送交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同级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收到有关法律文书和材料后,应当立即交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县级公安机关执行。负责执行的县级公安机关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核实被取保候审人、保证人的身份以及相关材料,并报告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后,通知犯罪嫌疑人居住地派出所执行。
在取保候审的期限内,行为人必须遵守法定的取保候审的一系列的行为规定,比如所取保候审期间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不得干扰证人作证等等,如果是行为人违反了法定的取保候审的规定,或者是行为人符合被逮捕的条件的,就会转化为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