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的非法人组织的债务承担有哪些
一、民法典的非法人组织的债务承担有哪些
非法人组织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三条【非法人组织的设立程序】非法人组织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登记。设立非法人组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第一百零四条【非法人组织的债务承担】非法人组织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法人具有什么特征
1、法人不是人,是一种社会组织。
但其可以像自然人一样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2、法人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自然人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地位和资格,称为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法人作为一种社会组织,其能够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地位和资格,称为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自然人能够以自己的行为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地位和资格,称为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法人以它的机关的意思作为其意思,以其机关的行为为其行为来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地位和资格,称为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3、法人具有独立的财产。
法人之所以能够具有独立的人格就是因为其有独立的财产,这是其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基础。
法人具有独立的财产,所以具有了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和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
4、法人能够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
在企业法人中,是否批准一个法人设立的行为,是一个行政许可行为。
发起法人组织人通过合伙的行为获得了国家行政权力的确认,这就意味着引起了一个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产生了法人,其就可以享有各种民事权利、承担各种民事义务。
公司制度中的“股东”或“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非法人组织不具有独立的财产权利,非法人组织的债务,如果其财产不足以清偿的,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
债权人可以向出资人或者设立人追讨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