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的次承租人代位求偿权是什么
一、民法典的次承租人代位求偿权是什么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
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九条【次承租人代位求偿权】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
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二、房屋转租纠纷怎么处理
在大多数民事纠纷案件的处理上,通常有调解、仲裁、诉讼这三种比较常见的方式,不同的方式各有长处,具体取决于合同双方当事人的选择。
1、房屋转租纠纷可以调解调解就是在第三者的主持下,出租承租双方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排除争端,达成和解的一种方法和活动。
我国在基层群众性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都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租赁双方可以就近请有关组织进行调解。
2、房屋转租纠纷可以仲裁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具有“公正及时,程序简便,专家断案,依裁终局”的优势,可以使当事人避免陷入于官司的旷日持久的纠缠和身心疲惫的针锋相对之中,是一种比较受推崇的争端解决机制。
3、房屋转租纠纷可以诉讼如果租赁当事人双方不愿意调解或不服调解,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当事人可以将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通过法院的诉讼活动而做出的判决的强制力,要远远大于调解和仲裁。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在承租人不支付租金的情况下,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租金和违约金,次承租人支付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次承租人可以向承租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