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的保证金什么时候退
一、取保的保证金什么时候退
取保候审保证金退还节点是“解除取保候审”时,具体说来就是:
(1)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作出不起诉决定时解除取保候审并退还保证金;
(2)法院判决生效后,取保候审措施自动解除并退还保证金;
(3)当办案机关发现适用取保候审措施不当而解除取保候审的,也会同时退还保证金。
二、取保候审押金退回流程是怎样的?
公安机关决定没收保证金的,应当制作没收保证金决定书,在三日以内向被取保候审人宣读,告知其如果对没收保证金决定不服,被取保候审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在五日以内向作出没收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被取保候审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五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一次。
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已过复议期限,或者复议、复核后维持原决定的,作出没收保证金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通知指定的银行将没收的保证金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上缴国库,并应当在三日以内通知决定机关。如果保证金系被取保候审人的个人财产,且需要用以退赔被害人、履行附带民事赔偿义务或者执行财产刑的,人民法院可以书面通知公安机关移交全部保证金,由人民法院作出处理,剩余部分退还被告人。
三、保证金退还领取方式有哪些
保证金退还领取方式为:
一是被取保候审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凭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二是被取保候审人不能自己领取退还的保证金的,经本人出具书面申请并经公安机关同意,由公安机关书面通知银行将退还的保证金转账至被取保候审人或者其委托的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综上所述,取保候审保证金最后并不是一定要退还给当事人的,只有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遵纪守法,没有违反相关规定的,那么在解除取保候审的时候才会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