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 > 民事

监视居住和刑事拘留哪个严重?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2-12-28 阅读: 202次

一、监视居住和刑事拘留哪个严重?

1、并不存在“监视居住和刑事拘留哪个严重”这个问题

监视居住和刑事拘留都是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类,必须先有刑事拘留,才会谈到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和刑事拘留均为对犯罪嫌疑人所适用的刑事强制措施,并没有轻重之分。

2、满足法定情形才可以被监视居住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二、当事人被监视居住有自由吗?

1、当事人被监视居住没有自由

监视居住是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2、监视居住后不一定还会判刑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若是刑事拘留期限届满之后,依旧不满足逮捕的条件,公安机关可能会对刑事案件的当事人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根据规定,公民在被刑事拘留期间、被监视居住期间,都是会失去人身自由的。且在监视居住期间,需要遵守现行法的相关规定。


文章来源网络,版权归属原作者,未注明作者均因传阅太多无从查证。本站为公益性非盈利网站,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益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投诉邮箱:tousu@ruoyo.com

本页标题:监视居住和刑事拘留哪个严重?

本页地址:https://www.ruoyo.com/falv/minshi/27996.html

若悠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