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 > 民事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垫付医药费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0-07-20 阅读: 602次

一、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垫付医药费的情形有哪些

1、符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2、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求垫付的通知书;

3、受害人必须抢救,且抢救费用已经发生,抢救医院提供了抢救费用单据和明细项目;

4、不属于应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的抢救费用。

自收到交警部门出具的书面垫付通知、伤者病历/诊断证明、抢救费用单据和明细之日起,及时向抢救受害人的医院出具《承诺垫付抢救费用担保函》,或将垫付款项划转至抢救医院在银行开立的专门账户,不进行现金垫付。

二、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哪些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3、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下,一定要先进行抢救人,受害人可以自己进行垫付医疗费,肇事人也可以进行垫付医疗费;在受害人伤情比较稳定的情况下,交警部门会根据事故的情形出具责任书,肇事人根据责任书执行就可以。

文章来源网络,版权归属原作者,未注明作者均因传阅太多无从查证。本站为公益性非盈利网站,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益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投诉邮箱:tousu@ruoyo.com

本页标题: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垫付医药费的情形有哪些

本页地址:https://www.ruoyo.com/falv/minshi/27512.html

若悠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