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的律师在庭审中诬陷原告犯法吗
被告在收到了传票后知道自己要打官司时,也积极的给自己找了专业的律师。但是有些被告的律师为了能够取得官司的胜利,不惜在庭审的时候诬陷原告,因此被原告的律师知道了且抓住了把柄。下面若悠网小编告诉我们要看实际情况。
一、被告的律师在庭审中诬陷原告犯法吗
庭审中原告律师可以向被告律师发问
刑事案件庭审中的“原告”是公诉人,受检察院指派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指控犯罪。有些案件会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靠人,即刑事案件的被害人。
无论是否有辩护人,刑事案件被告人在法庭上都没有发问的权利,但有自我辩护的权利、最后陈述的权利。
二、法律规定
根据《律师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停止执业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罚,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依法办理案件的;
(二)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介绍贿赂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的;
(三)向司法行政部门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四)故意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的;
(五)接受对方当事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与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权益的;
(六)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的;
(七)煽动、教唆当事人采取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非法手段解决争议的;
(八)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的;
(九)泄露国家秘密的。
律师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
被告的律师如果在庭审的时候有诬陷原告的行为,肯定是需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相应的法律代价的,希望被告的律师能够用正确的方法来打官司。关于被告的律师在庭审中诬陷原告的具体法律后果不清楚,就应该找若悠网专业律师进行咨询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