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中批捕是刑拘还是逮捕
一、刑事案件中批捕是刑拘还是逮捕?
批捕说明要对嫌疑人逮捕,不是刑事拘留。刑事拘留与逮捕的主要区别如下:
(1)决定机关不同:刑事拘留的决定机关是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逮捕的决定机关是检察院和法院。
(2)羁押期限不同:刑事拘留最长只能羁押三十七天;逮捕后的羁押期最长可以达到三个月。
二、检察院批捕的条件是什么?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包括了三方面的含义,一是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二是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三是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经查证属实。
(2)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这是逮捕在犯罪严重程度方面的要求。“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不意味着肯定判处徒刑以上刑罚。如何判断是否可能判处以上刑罚,主要根据有证据证明的犯罪事实。实践中,如果根据当时有证据证明的犯罪事实判断可能对犯罪嫌疑人要判处徒刑以上刑罚,但人民法院审判时综合考虑其他量刑因素,判处被告人徒刑以下刑罚的,不能认为是错捕。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三、刑事拘留后提请批捕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批捕、刑拘和逮捕的含义是不一样的,批捕不代表着已经逮捕了犯罪嫌疑人,批捕的前提条件也不是刑事拘留。但是在公安机关已经刑事拘留了犯罪嫌疑人的情况下,30天之内是必须要提请人民检察院批捕的,不然就得释放犯罪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