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犯危险犯行为犯举动犯的区别有吗?
结果犯危险犯行为犯举动犯的区别有吗?
这四种犯罪是有区别的;
举动犯: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
结果犯:过失致人死亡罪。
行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组织罪。
危险犯:破坏交通工具罪。
1、定义的区别
结果犯犯罪行为必须造成犯罪构成要件所预定的危害结果的犯罪。
行为犯是一个颇有争议的概念。
危险犯是实害犯的对称。指的是以对侵犯客体产生损害危险即告成立的犯罪。如伪造公文、印章罪。又可分为具体危险犯和抽象危险犯。前者以侵害行为已有现实的危险发生为成立要件;后者以只要实施犯罪行为即认为危险发生,而造成犯罪。
举动犯是指行为人一经着手实行犯罪行为,就完全具备了法律规定的全部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即犯罪一经着手即告完成。行为犯的一种。
2、成立条件的区别
结果犯的成立,要求在行为与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行为犯是一个颇有争议的概念,有的学者把那些依据危害行为而非危害结果来下定义的犯罪称为“行为犯”。
危险犯有具体危险犯和抽象危险犯。前者以侵害行为已有现实的危险发生为成立要件;后者以只要实施犯罪行为即认为危险发生,而造成犯罪。
举动犯只有犯罪预备、预备阶段的自动中止与犯罪既遂之分,而没有犯罪未遂和实行阶段自动中止存在的可能。
3、属性的区别
结果犯发生法定犯罪结果,才构成既遂条件,属于必须有结果才能认定的属性。
行为犯强调危害行为而非危害结果。
危险犯法益发生侵害作为处罚根据的犯罪。
综合上面所说的,对于这种四犯罪都是会结合不同的行为来进行认定,而且这几种也存在很大的差别区别,但只要在犯罪了之后因此而形成了结果犯,那么犯罪的事实就会被依法的认定,从而会按照实际的结果给予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