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的能开无犯罪证明吗
一、取保候审的能开无犯罪证明吗?
取保候审期间不可以开无犯罪证明,目前被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涉嫌刑事犯罪,属于犯罪嫌疑人,虽然刑法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不得认定为有罪,但在实践中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是不会给开无罪证明的。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
二、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不认罪可以定罪吗?
可以的,只有证据就可以定罪。
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三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理论上在被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可以正常的工作,如果特定情况下需要开无犯罪证明的话,这里只能告知当事人,肯定是办不到无犯罪证明的,要办理无犯罪证明的当事人必须是不涉及任何的刑事犯罪,而且过去也没有任何的犯罪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