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罚从重处罚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一、刑罚从重处罚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从重处罚是指在法定处罚种类和幅度内对行为人适用较重种类或者较高幅度的处罚。它表明应受处罚的行为是严重的,只有对行为人处较重的处罚,通过加重行为人的责任,才能保持刑事处罚与违法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相适应。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1.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
2.累犯;
3.策动、胁迫、勾引、收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武装部队人员、人民警察、民兵进行武装叛 乱或者武装暴 乱的;
4.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犯罪的。
二、加重处罚与从重处罚的区别是什么
(一)二者的限度不同
1、从重处罚,是指在刑法规定的法定刑的限度内判处较重的刑罚。适用于犯罪嫌疑人具有从重处罚情节的情形。
2、加重处罚是指数罪并罚时,可以在所判数刑中的最高刑期以上,并可以超过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一般法定最高限度执行刑期
(二)二者的刑期不同
1、加重处罚是数罪并罚时在法定裁量限内叠加裁量处罚刑期,
2、从重处罚是在法定裁量限内就重处罚刑期。
(三)二者的适用程度不同
前者指刑法规定适用于所有犯罪的加重。后者指只对刑事法律特别规定的某些犯罪可以加重处罚。
从重处罚和加重处罚是不一样的,从重处罚一般是在法定刑内进行增加相应的处罚,而不超过法定刑,而加重处罚是有可能超过法定刑的。但是对罪犯是从重处罚还是加重处罚,这要根据具体的犯罪情节确定。当然,前提也是《刑法》对这一种情况做出了从重处罚或者加重处罚的规定才行。关于加重处罚是在法定刑以上适用刑罚。须有法定加重情节,并只限于主刑加重。有一般加重与特别加重之分。前者指刑法规定适用于所有犯罪的加重。后者指只对刑事法律特别规定的某些犯罪可以加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