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医疗过失的认定是怎样的?
一、重大医疗过失的认定是怎样的?
故意或重大医疗过失的认定通常有下面三种:
1、比如医生在手术中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医疗事故的。
2、导致三人以上人身损害的后果;
3、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医疗过失是包括责任过失及技术过失。责任过失指医务人员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病人出现不良后果或危害,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但由于过于自信或抱有侥幸心理能够避免,而造成了不良后果或者危害。技术过失指行为人在医疗过程中是尽职的,过失是行为人技术方面的原因造成的,即行为人学识、经验和能力的限制引起的,这些限制不仅表现在注意能力上,也表现在处置能力上,面对复杂的情况,由于能力限制未能预见不良后果或因处置不当、处理错误造成不良后果。
二、重大医疗过失发生后报告内容包括哪些?
医疗机构发生或发现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后,应于1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
1、医疗机构名称;
2、当事医务人员的姓名、性别、科室、专业、职务和/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国籍、就诊或入院时间、简要诊疗经过、目前状况;
4、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发生的时间、经过;
5、采取的医疗救治措施;
6、患方的要求;
7、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三、发生医疗事故后处理程序是什么?
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2、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15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其中尸检的申请,则应当在病员死亡后48小时内提出,由所在地卫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门进行。
3、医疗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综上所述,医院工作人员因为过失导致医疗事故发生,根据严重程度可以有不同的定性,重大医疗过失是比较严重的情况,如果存在导致患者死亡或者三名以上出现伤残,或者被认定二级医疗事故,则是重大过失。这样,医院方面要在规定时限内上报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