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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罪释放撤案有区别吗?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0-02-25 阅读: 668次

一、无罪释放撤案有区别吗?

无罪释放与您说的撤案释放是有区别的: 无罪释放是在法庭审判后,合议庭认为行为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因而取消对行为人的强制措施,这种无罪释放必须在审判程序之后。而撤案释放,可能是由于公安机关不立案、检察机关经过审查起诉决定不起诉,是在审判程序之前取消对于当事人的强制措施。

二、无罪释放有如下几种情况

(1)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依法讯问时发现其不构成犯罪,必须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依法讯问时发现其不构成犯罪,均须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

(3)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或者免予起诉的案件,经过审查认为被告人不构成犯罪时,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并立即释放在押的被告人;

(4)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不构成犯罪,则作出*无罪判决,并在宣告判决后立即释放在押的被告人。

上述无罪释放,与如下情况的释放在法律性质上是不同的:

(1)人民法院根据免予刑事处分的判决,对在押被告人予以释放;

(2)人民检察院根据免予起诉的决定,对在押被告人予以释放;

(3)司法机关根据情况将在押被告人改用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并对其予以释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四十一条对第一审公诉案件,人民法院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作出判决、裁定:

(一)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指控被告人的罪名成立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应当按照审理认定的罪名作出有罪判决;

(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

(四)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以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

(五)案件部分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应当作出有罪或者无罪的判决;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部分,不予认定;

如果人民法院或者检察院认为被告人不构成犯罪行为后也是会立即释放被告人的,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不构成犯罪也是需要作出无罪判决并在宣判后释放在押的被告人,如果人民法院在判决了被告人无罪或者是免除刑事处罚的情况下,被告人也是会被立即释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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